劳务派遣因为将用人和管人分离,深受用人单位的喜欢。但是,正是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不是同一个,所以发生纠纷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解决?其实这个都是有据可依的,下面就让小编来给我们详细介绍劳务派遣纠纷出现要怎么解决?
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十条规定:“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,以派遣单位为被告;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,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。”但是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,劳动者只起诉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一方的情形,其未起诉的一方既可以作为被告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区别在于,追加被告存在一个管辖权异议的问题,有可能增加审理周期,所以一般先追加为第三人,在审理中也可以视情况需要变更为被告。用工单位起诉劳动者的,将派遣单位追加为第三人。
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,应通过前置程序,适用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,按照《企业条例》规定的程序处理。进入诉讼阶段,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,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,依法做出裁决。
对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因劳务派遣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。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,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,依法做出裁决。
劳务派遣纠纷由于涉及三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,因此发生纠纷需要区分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、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。不同的劳务派遣纠纷,有不同的解决方法,一般都是仲裁或者诉讼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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